我現在是過街老鼠,人人喊打,沒辦法,誰叫我是性侵累犯。
沒有朋友哈拉、沒有親人關心,不去性侵,人生還有什麼趣味可言?
我一直想,到底做什麼可以免費得到「刺激的」性滿足,愛怎麼搞就怎麼搞--「任我行」,東找找、西找找,我找到出路了!
我決定去當喇嘛!
喇嘛和我同一掛,天天想的就是女人,而且他們不必工作又可以喝酒吃肉,想成佛還得天天和女信徒搞10P,哇!這不就是我要的嗎?
如果10P沒搞好,ㄅ一ㄚ‵ㄎㄤ,捲舖蓋走人,離開台灣,沒人管得了,完全match我的需求!
我要變身了!
我就要從人人喊打的過街「老鼠」變成人人膜拜的紅衣「喇嘛」囉!